其他
清风送廉辞旧岁 重整行装再出发——龙湖区纪委监委向您拜年送“廉”礼了
2018
HAPPY NEW YEAR
金鸡起舞辞旧岁,瑞犬踏雪迎新年。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,龙湖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向全区人民,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,祝大家春节好!
在此,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号召——
自觉遵守“十二个严禁”,
廉洁文明过节,坚决杜绝节日腐败。
一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二、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、经营性文艺晚会;
三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四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、高档酒水等年货节礼;
五、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燃放烟花爆竹;
六、严禁公款旅游、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;
七、严禁用公款负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;
八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电子礼券、微信红包、消费卡等;
九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
十、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,借用、占用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车辆,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;
十一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十二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。